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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4-08-19 11:30:2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3年度

崇信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崇信县人民检察院属于司法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1.对中共崇信县委和平凉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中共崇信县委和平凉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2.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8.对于损坏社会公共利益的提起公益诉讼。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内设机构四部一室,分别有: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本部门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独立核算机构数为 1个,编制人数为22人,实有人数为35人,其中:省财政拨款开支20人,聘用书记员7人;县财政拨款开支1人;临聘人员7人,单位自筹开支;退休10人,由县社保中心开支。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分表格请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表七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04.3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5万元,增长0.3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人员经费按政策性增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度增加,相应的本年度收入、各类支出也随之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04.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4.3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0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36万元,占70.90%;项目支出205.00万元,占29.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04.36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2.25万元,增长0.3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人员经费按政策性增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度增加,相应的本年度收入、各类支出也随之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4.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万元,增长0.3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人员经费按政策性增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度增加,相应的本年度收入、各类支出也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4.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588.47万元,占83.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2万元,占6.86%;卫生健康支出27.63万元,占3.92%;住房保障支出39.93万元,占5.6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59.45万元,支出决算为70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1%。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0.54万元,支出决算为58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完成了年中调整预算追加资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35万元,支出决算为4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调整预算资金支出,及缴纳临聘人员社会保障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63万元,支出决算为2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93万元,支出决算为3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9.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8.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55万元,增长10.7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资增资,人员津贴保障充分,社会保障缴费预算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9.21万元、津贴补贴129.76万元、奖金1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47.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费16.1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1万元,住房公积金39.9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6.63万元。公用经费60.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7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劳务费、电费、取暖费、福利费、维修(护)费和其他交通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37万元、水费0.42万元、电费4.47万元、邮电费0.30万元、取暖费3.47万元、差旅费1.29万元、维修(护)费9.53万元、公务接待费2.01万元、劳务费5.59万元、委托业务费4.87万元、工会经费1.92万元,福利费4.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53万元、其他商品和报务支出0.1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01万元,支出决算为6.01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款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 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上年决算数与本年决算数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持平。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2.01万元,支出决算为2.01万,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7.3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1万元,主要是接待刑检条线各县区院及省院配合出庭人员、其他县区检察院及法院交流学习人员等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2个、来宾1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160人(不含陪同人员),其中:外事接待批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0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7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办公用品及印刷品物价上涨致使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3.5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39.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9.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9.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车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 共涉及资金246.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46.1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度我院已完成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与检察业务保障经费绩效目标,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达到100%,检察业务保障经费执行率达到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本部门预算支出项目2个,当年财政拨款205万元,全年支出205元,执行率100%。通过自评,以上两个项目结果为均为“优”。分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4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5万元,执行数为1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当年财政拨款175万元,全年支出17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是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年度目标:1、加大对弱势群众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2、开展对全县性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对侦查和审判活动工作进行监督3、进一步规范全县检察机关检察技术信息化工作;规划和领导全县检察机关运用科技手段和方法开展的检察技术工作以及物证检验、鉴定、复核工作。2023年度我院已完成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

三是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度我院业务装备费能严格按标准执行,切实保障业务工作需要,办案经费变动率,装备成本变动率均在可控范围。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1件、监督立案数2件,开展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3件,全年办理刑事案件数84件,全年入额检察官领导办理案件100件,以上均已完成年度指标值。

2)质量指标。2023年度批捕结案完成率100%、起诉案件准确率100%,不起诉案件准确、提出意见法院采纳、批捕后撤案、批捕后不起诉、装备保存完整性、装备配置符合工作需求度、设备设施验收合格等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值。

3)时效指标。按时效办理各类案件准确及时办案,相关检察业务办理及时,办案办公装备配置及时合理。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依法保护国有财产取得有效进展。

2)社会效益。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00%,深入推进维稳工作,维护社会平稳,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

3)生态效益。参加公益劳动26次,公益诉讼结案率完成率100%,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按国家环保标志实施,未发现污染,未收到投诉。

4)可持续影响。对政策响应及时,传达准确,实施到位。跨部门协调度高,司法检察整体工作水平良好,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意识强。加强对县域内纳河、黑河、达溪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检察业务开展过程中,未收到各方面的投诉,满意率达95%以上,满意度达标。

四是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3年度我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基本未发生偏离,由于我院办案人员少,检察队伍薄弱,执法办案工作压力较大,个别工作相对滞后,工作缺乏特色和亮点。下一步将通过与上级部门沟通,解决检察队伍薄弱问题,保障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2.“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检察业务保障经费当年财政拨款30万元,年支出30万元,执行率100%。

二是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年度目标:1、合理使用办案经费,专款专用,不超范围支付;2、保障单位正常检察业务工作顺利开展。2023年度我院已完成检察业务保障经费绩效目标。

三是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度我院公务招待费及燃油费,各种费用报销开支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

1)数量指标。参加培训人数10次(其中单位组织各类检察业务培训10次300人,开展法治宣传23场次1000余人,均已完成年度指标值。

2)质量指标。2023年度我单位办公设备采购验收合格率、培训合格率、宣传覆盖率均达到100%,均达到预期值。

3)时效指标。严格按照车辆管理办法及时维修维护,保证执法车辆安全行驶,法治宣传及时到位,办案办公装备配置及时合理。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存完整。

2)社会效益。办案水平显著提高,深入推进维稳工作,维护社会平稳,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

3)生态效益。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按国家环保标志实施,未发现污染,未收到投诉。

4)可持续影响。对政策响应及时,传达准确,实施到位。跨部门协调度高,司法检察整体工作水平良好,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意识强,加强对县域内纳河、黑河、达溪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检察业务开展过程中,未收到各方面的投诉,后勤保障到位,满意率达100%以上,满意度达标。

四是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3年度我院检察业务保障经费绩效目标基本未发生偏离,2024年我院将继续加大检察业务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力度,提高我院办案水平。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共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05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评价结果为“优”,涉及资金 175万元;综合保障经费项目评价结果为“优”, 涉及资金30万元。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崇信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

     2.崇信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

     3.崇信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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