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崇信县院第三检察部紧紧围绕高检院开展“质量建设年”的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作用,立足岗位、能动履职,采取多项举措做实案件管理,助推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做好业务“中枢站”。案管部门树牢“严管厚爱”“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对外统一受理案件、辩护人接待、检务公开等职能,充分发挥外联内调的“中枢”作用,通过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让公安民警、辩护人、案件当事人少跑路,让其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加强与各业务部门沟通联系,共同提高办案质效,促进司法办案规范化。
加强管理监督,当好流程“把关人”。坚持办案流程监控常态化、实时化,每天对各业务部门办案进展情况进行监控检查,重点检查案件办案期限、文书制作、诉讼权利保障、涉案财物处理、案卡填录等情况,针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及时提醒承办人,并督促整改落实,不断促进司法办案规活动范化。2022年以来,共办理流程监控案件19件,其中口头纠正8件,书面纠正11件。
强化数据分析,当好决策“参谋员”。明确专人每日对案件信息进行审核,加强部门间日常沟通联系,在督促案卡规范填录的同时,全方位监控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情况,结合五步工作法,每月末将本月报表数据分发给各业务科室,助力各业务部门及时掌握短板弱项,一以贯之固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每季度将案件评价指标报表提供给检察长和党组成员,定期对检察业务数据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院领导科学决策,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当好助手。 2022年以来,撰写分析报告4篇,协助开展业务数据分析会4次。
抓实案件评查,当好案件“质检员”。认真落实上级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体系,建成由案管部门牵头、各业务部门积极参与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推动案件质量评查逐步向统一组织、定期开展、全面评查、有序运行、常态落实、规范操作方向发展,着重发现深层次、实质性问题,充分发挥质量评查在规范司法中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强化评查结果运用。2022年以来,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次,评查案件143件,发现和纠正司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共性问题11个。
优化律师接待,当好窗口“联络员”。不断优化窗口服务,规范高效开展律师接待工作,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为平台,积极推广网上阅卷、异地阅卷,让律师阅卷“一次也不用跑”,耐心及时为来访的当事人及近亲属提供案件进展信息查询服务,释疑答惑,并及时记录律师意见建议,着力构建新型健康良性检律关系,以案管之力进一步增强检察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2022年以来,接待律师阅卷3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