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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崇信县检察院召开院务会专题研究学习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

时间:2023-04-17 11:46:38 来源:第三检察部  作者:王静静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新修订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和“铸忠诚警魂”活动要求,崇信县检察院组织召开院务会专题研究学习了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铭主持会议,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李铭检察长解读了《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针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的变化、通报数值,特别是新增加的指标、删除的关联指标以及修改指标情况进行了说明,让参会人员对最新指标有了更加清晰地认识。

李铭检察长强调,评价指标是引导检察工作的指挥棒,检察官要通过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主动作为,达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个效果相统一,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精准监督。

一是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重要意义,各部门要调动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评价指标真正发挥“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二是各分管领导、负责人要率先吃透、研究透各业务指标,结合“三抓三促”活动,精心组织各部门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使检察人员准确理解指标的涵义和要求,引导部门干警科学运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促进监督办案更加优质高效。

三是各部门要运用新的评价指标分析第一季度的检察工作,紧紧围绕新的业务指标,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统筹推进,固强补弱,对做得好的工作,总结经验,巩固成果;不足之处,查找短板,明确改进措施。

通过学习,使参会人员进一步学深悟透和灵活运用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及时转变办案理念,正确把握具体指标背后的法治考量,并及时有效的融入到司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做到有的放矢,靶向施策,进而整体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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